兩天破八千人連署! 民團與藥界籲: 事後避孕藥應改為「指示用藥」 ◎文╱全聯會記者陳進男 針對衛生福利部日前預告將事後避孕藥納入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引發社會各界對女性用藥可近性可能受限的擔憂,民眾隨即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事後避孕藥改為可直接在藥局購得的非處方藥師指示藥」連署。該項提案在短短兩天內即有超過八千人附議,順利通過門檻,目前更已突破萬人附議,要求政府正視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緊急用藥的時效性。 事後避孕藥具備強烈的「時效性」,其中,含 levonorgestrel 成分者應儘早於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整體而言,越早使用,避孕效果越佳。然而,目前國內仍需透過醫師處方才能取得。在夜間、假日或偏鄉地區,有急迫需求的女性往往難以及時掛號取得處方箋,可能因此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建議,緊急避孕藥應可在無須醫師處方的情況下取得,全球已有超過90個國家將其列為非處方藥或藥師指示藥。日本亦自2026年2月2日起開放符合條件者於指定藥局等購買緊急避孕藥,無須醫師處方,台灣不應在女性生育與身體自主權上開倒車。 部分反對意見常擔憂開放會導致青少年濫用、不再使用保險套。但事後避孕藥因副作用(噁心、亂經),即使改為非處方藥後,民眾本來就不會將當成常態工具,因此也難以認定民眾使用保險套的比例會下降。藥師提醒事後避孕藥不應取代常規避孕方式。 針對民眾的強烈反彈,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已在立法院表示,正研議參考日本模式,開放「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雙軌並行的可行性。民團與藥界強烈呼籲主管機關加速推動藥品轉類,訂定明確時程表。 未來若開放藥局購藥,可透過專業藥師把關、提供完整的用藥衛教、後續驗孕建議及就醫轉介,讓女性能在最緊急、無助時刻,獲得安全、合法且有尊嚴的協助,真正落實健康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