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使用人藥議題解析 ◎文╱彰化縣記者李麗兒 彰化縣藥師公會舉辦繼續教育課程,吸引眾多會員踴躍參與,共同關注近年備受重視的非經濟動物用藥議題。本次課程特別邀請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擔任講師,以「人用藥品使用於犬貓等非經濟動物之政策」為題,深入解析我國現行法規、政策方向及實務運作模式所衍生的問題。 隨著犬、貓等伴侶動物飼養日益普遍,臨床上在動物用藥品資源有限或尚無適當動物用藥可供選擇時,如何兼顧動物福祉、醫療需求與藥品安全管理,已成為醫療界與獸醫領域共同關注的重要議題。黃金舜於課程中從兩年前的政策制定、跨部會協調及未來發展方向逐一說明。由於主管機關在這段時間的不作為,以至於面臨到新制即將上路,引起獸醫界及寵物飼主極大的反彈,讓藥師平白背了不少黑鍋。原「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因民間反對聲浪過大,也已於2026年4月22日註銷。 對於新的動物用人藥制度,藥界認為:我國目前係將人用及動物用藥品分流管理,前者以《藥事法》為母法,後者則以《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為母法,因此若於《藥事法》中插入「動物使用人用藥品」之條文,無異破壞目前分流管理之原則,恐後患無窮。而若在《動物保護法》授權動物得以使用人用藥品之前提下,訂定藥品取得、使用及申報之規範;以命令層級訂定作業規範,較法律層級更具彈性,能因應情勢變化迅速調整,減少因法規修訂不及而產生的動物用藥權益空窗期。 在人用藥品例外使用於動物時,需要有藥事人員及獸醫師(佐)共同守護動物及人類的用藥安全,藥事人員具有人用藥品的專業,也有控管相關藥品流向之責,而獸醫師(佐)則肩負藥品調配或調製、藥品交付及用藥指導等,兩種專業分工合作,方能最大程度保障動物及人類的用藥安全與健康權益。 我國藥品管理歷經《藥物藥商管理法》、《藥事法》等六十幾年的努力,才辛苦步上軌道,如果因動物使用人藥大開方便之門,雖暫時解決了農業部燃眉的問題,但此後門一開,恐將是衛福部頭痛問題的開始,豈能不慎之。 ↑彰化縣藥師公會舉辦繼續教育課程,邀請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擔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