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嘉義市記者商錦文
嘉義市藥師公會於6月21日舉辦「113年嘉義市食藥衛教創意宣導計畫案」之宣導講師培訓暨行前說明會。
理事長林岫加指出,溫度高升的季節,特定的流行性疾病疫情容易攀升,尤其食品的安全防護更是需要謹慎。期待藉由藥師講師們的努力,將食品中毒的資訊傳遞出去,大家都健健康康的。
營養師游正偉指出,食品安全範圍廣泛,和我們關係密切,大家要多留意。食品中毒常因吃到含有病原菌、有毒物質或組織胺的食物所引起。
最常造成食品中毒的物質包括:1.細菌類:如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肉毒桿菌等。2.病毒:如諾羅病毒(多存在於即食食品、沙拉和生鮮魚貝類中)、輪狀病毒等。3.天然毒:植物性毒素,如毒菇、馬鈴薯芽眼;動物性毒素,如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4.化學物質:如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食品中毒案件,就是2個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發生相似症狀,就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或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的,也視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
食品中毒的症狀,包括:腹瀉、嘔心、嘔吐、發燒、畏寒、頭痛、虛弱、血便,發生的症狀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甚至會持續1週到10天。
造成食品中毒的原因,最主要包括:1.食品加熱處理不足。2.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3.食品未妥善保存。4.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5.生熟食交叉污染。6.水源被汙染。7.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理乾淨。
造成食品中毒的危險溫度帶介於7℃至60℃之間,包括平常的室溫環境。一般會建議食品調製後於室溫下勿放置超過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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