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該認真面對藥價差問題 ◎文/藥師陳浩銘 醫藥工作者及政府單位都知道藥價差存在已久,健保藥品給付的制度上預留這樣的伏筆,利與弊顯而易見。 藥價差(pharmaceutical price gap)指健保給付與實際藥品採購價格之價差,該價差可被視為經營單位之利潤。有鑑於醫藥分業未完全,在醫院門診處方釋出率不高的情況下,藥品採購規模,相對於社區藥局,醫院擁有較大的議價空間,採購量越大則採購價越低,而藥價差(利潤)則越龐大。龐大的利潤雖可能彌補醫療行為給付過低的問題,改善醫院經營困境,卻也可能誘使有心人士趁機中飽私囊。 為使藥品進入醫院清單,偶爾更聽到所謂的藥品回扣或內含類似之不同名詞,此為少部分經營者對於藥商之額外剝削。這都將造成藥品交易市場上不正常的扭曲行為。健保署雖定期會調整藥價(俗稱砍藥價),看似減少藥品支出金額,但實際上並未削弱醫院獲取藥價差的行為,或許會再次壓低採購價格,或是轉向採購藥價差更多的品項,實則可能犧牲藥品品質、降低廠商供應藥品意願或讓病人被迫換藥。 中央研究院(中研院)經濟所早於2005年就完成《論藥價差》之研究報告,作者以宏觀的經濟學理論進行實證研究,以整體社會發展的角度切入。其指出藥價差造成的資源配置扭曲行為,其降低廠商引進或研發新藥的誘因,也降低醫療品質,最終將犧牲病人的健康發展。研究也發現,與入不敷出的手術給付相比,藥品更能為經營者帶來利潤,故可能促使醫療行為模式的改變。作者也提醒「醫藥分業」乃為減緩不正常藥價差的重要解方之一,藉由處方釋出減低醫院獲取藥價差的空間,又因社區藥局規模無法與醫院堪比,故藥品議價能力低,因此對於正常藥品供給價格有一定穩定性。 作者參考多篇國內外研究文獻,建構數學模型方程式,以經濟學供需及分配理論探究問題所在,並且提出重要改革建言。 醫藥分業的改革勢必造成醫界對於資源重新分配的顧忌,除了執政者的決心外,也需要藥界的持續精進與努力,包含藥學素養、諮詢照護專業、藥品物流的可近性等等,必須細膩且完整的規劃,才更能促使醫藥分業的完整。完整的醫藥分業可對於國家健保財政的穩定、國人健康提升及促進新藥開發或引進皆有正面的影響。讓我們持續努力吧。 參考資料: 1.論藥價差。譚令蒂、洪乙禎、謝啟瑞。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學術研討論文(May,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