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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訊

台島先民的疾病觀與用藥

 

 

 


◎文╱台中記者劉宇琦


台灣原住民的來源有三種說法:北來說、西來說與南來說,並無定論。根據長濱文化的考古推估,台灣約在五萬年前即有人跡。


求生是生物的本能,貓吞貓草、狗吃草藥乃至鳥獸以沙浴泥浴去蝨,都是一種本能的自我醫療行為,人類也不例外,台灣原民面對疾病的侵襲,理當也經過這樣的過程。


不過人類具有思辨想像的能力,對於疾病並非只有直觀單一的理解,很多時候先民們將身體的不適歸咎於惡靈作祟、冒犯神明、得罪祖先、上天譴責乃至有鬼行疫等超自然因素,例如泰雅族人若違反gaga(祖訓或遺言)或冒犯Utux(祖靈)則需殺牲獻祭,出於對自然的無知與敬畏,對於病因的這種解讀,恐怕更要遠遠的多於對機體失常的認知。

疾病觀的思考不同,直接影響的就是治療策略,因此各個民族早期多有巫醫治病。《韓詩外傳》:「中古之為醫者曰俞跗。俞跗治病,不以湯藥。搦木為腦,芒草為軀,吹竅定腦,定者復生。」韓國古代的巫也廣為存在,他們相信巫能和神靈直接接觸,然後向人間傳達神的意志,並擔任輔佐王權、占卜、預言、治病、管理神堂等職能。巫醫現象在台灣存在更是久遠而持續,丁紹儀於1848年寫成的《東瀛識略》記道:「南人尚鬼,臺灣尤甚。病不信醫,而信巫。有非僧非道專事祈禳者曰客師,攜一撮米往占曰米卦;書符行法而禱於神,鼓角喧天,竟夜而罷。病即不愈,信之彌篤。」日治時期對台灣原住民族研究編輯之《蕃族調查報告書》,書寫生病有關者,也全數放入〈宗教〉大章之內的巫術小節中。甚至一直到如今,收驚、祭改等巫醫現象仍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


在巫醫施行的儀式治療中,藥物並不居於主要地位,有時候僅是充作患者替身,如「搦木為腦,芒草為軀」,有時充作供品或儀式施行器物,或者像《山海經》中的醫療行為中之佩戴、洗浴、外敷、騎乘等「接觸巫術」原理之醫療作用。一如端午民俗在門楣上懸掛艾草菖蒲藉以驅逐瘟疫、防治百病,運用的是其象徵意義或安慰、暗示作用而非藥物本身療效。


參考資料:


1.《中國醫學史略》啟業書局1987
2.〈古代韓國人的疾病觀與醫療〉韓國忠南大學史學系教授張寅成
3.〈天譴.劫難.疾病:臺灣的瘟神信仰與圖像〉張靖委2020.05.29
4.”丁紹儀”。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https://tm.ncl.edu.tw/> 。(2023-05-10)
5.〈《山海經》中之醫療行為探究〉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博士論文朱天穎
6.〈被忽略的文化——原民「病主體論」發凡〉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兼任教授謝世忠
7.《臺灣中醫發展史:醫政關係》葉永文,2013,五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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