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外籍看護限制 免看巴氏量表 【本刊訊】隨著台灣邁入高齡化加上少子化的社會,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的情形越來越多,根據估計約有22萬家庭申請,根據現行規定,病人需要經過醫師評估,且巴氏量表低於35分的嚴重依賴者才可以申請。惟申請門檻高,讓許多有需求的民眾難以請到外籍看護,因此,衛福部邀請各大團體及專家討論,研擬將採多元化方式認定放寬。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表示,初步結論有三大族群列入免量表對象,第一,自核定長照服務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者;第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即CDR=1以上;第三,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增加兩類別包括呼吸器官失去功能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衛福部推估放寬後受惠人數約60萬人,就執行可行性及相關細節,與勞動部進行討論後,最快10月進行會議,再進一步對外界說明。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又稱ADLs,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目前規定符合下列標準,即可申請外籍看護:1.年滿85歲以上,屬於輕度依賴者(91-99分,量表中任何一項失能)2.年滿80歲以上,屬於嚴重依賴者(60分以下)3.未滿80歲,需要全日照護者(35分以下)4.具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