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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健保署照護計畫 「苗」準三條件

 

↑苗栗縣藥師公會配合健保署與全聯會,共同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提升用藥品質之藥事照護計畫」,並於6月17日邀集各健保特約藥局,召開計畫說明與討論會。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苗栗縣藥師公會配合健保署與全聯會,共同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提升用藥品質之藥事照護計畫」,並於6月17日邀集各健保特約藥局,召開計畫說明與討論會,讓與會藥師們,能更加清楚此計畫的執行方向與方法。


苗栗縣藥師公會理事長梁文翰致詞時提到,此計畫類似於目前已在執行的食藥署照護計畫,都是使用全聯會的藥事照護系統,照護內容也涵蓋用藥配合度諮詢以及判斷性服務,只不過收案條件略有不同,且在收案當下,記得要過健保卡,以利後續費用的申報。


當天課程是由李昱萱、邱昱智、林彥彰三位藥師,分別就藥事照護與管理系統操作教學、案例分享,以及分組討論來說明此計畫的執行內容。首先此為健保署的專案計畫,所以只限健保特約藥局的藥師,在培訓之後取得資格,才能提出申請,而收案條件只限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民眾才能收案,包括1.跨院所處方用藥十種以上(含,且尚在服用)2.同時持有跨院所三張慢箋(含,且在效期內)3.醫師或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轉介,而這邊所謂的跨院所,指的是不同醫療「院所」,而非指同院所的「不同科別」,且收案條件第1項所提到的處方箋,並不限於慢箋,若是一般處方箋也可成案,只不過不包含中藥處方箋。


若是社區藥局有遇到符合任三項條件之一的個案,則可進行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或是藥師判斷性服務,分別可藉由ARMS量表和PCNE-DRP紀錄系統來進行藥事照護,藥師須逐一將個案資料以及用藥紀錄,登載在藥事照護系統內,確認每筆紀錄資料都已填寫完成,並且按下完成照護按鈕之後,經資料拋轉匯出,即能在各HIS廠商系統的相關申報介面,來做費用的申報,完成整個照護流程。


隨後藉由案例討論,講師帶著大家來模擬整個收案的過程,並提出可能遇到的任何困境,經由集思廣益,共同分享解決之道,講師同時提到,之後若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除可聯絡主責的輔導藥師外,在全聯會網站的計畫案專區內,也有詳細的執行流程與線上課程教學影片,都有完整的資源可提供給藥師做為強大的後盾支援,共同在藥事照護的道路一起努力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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