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至指揮中心為疫情並肩作戰。
【本刊訊】回首這場新冠疫情COVID-19,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從109年1月21日開始,至112年4月27日功成身退。歷經1,194天與960場記者會,將第一手防疫資訊與相關政策傳遞給全國民眾,讓國人在面對疫情不再無所適從,有了一股安定的力量。
指揮中心特別感謝藥師、藥劑生、衛生所,以及國防部、中華郵政與倉儲物流業者等相關人員,近一年來對家用快篩試劑實名制及疫情防治付出的努力和辛勞,重大貢獻值得民眾肯定。
隨著全球逐漸邁入後疫情時代,指揮中心於3月29日起,不再每天提供確診及死亡統計數,改成以週為單位,分析疫情監測五指標,疫情穩定指揮中心也解編,階段性工作圓滿結束,讓防疫回歸常態化,未來COVID-19疫情相關訊息,將納入疾病管制署每週二之例行記者會說明,民眾仍可透過疾管署官方網站、「1922防疫達人」臉書、疾管家、社交距離APP及1922防疫專線等管道了解相關防疫資訊。
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日起,將COVID-19降為第四類傳染病,「疫苗接種假」也將隨著指揮中心的解編而退場,5月起回歸一般性請假規定。110年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出院後仍應居家隔離,該期間得請「防疫隔離假」之規定,因現已無相關隔離措施,一併停止適用。
至於投藥照護之部份,持續提供符合條件之染疫民眾公費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持續辦理;專責病房解除開設;維持陪探病管制納入常規管理;醫療院所及照護機構持續落實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高風險族群。維持符合現行病例定義之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並通報,由公費支應隔離治療期間醫療相關費用(包含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解隔條件不變;輕症患者維持自主健康管理之建議,高風險族群以及出現警示症狀者儘速就醫。
從111年4月28日起的實名制快篩試劑,也將在一年後的4月30日功成身退,回歸市場機制。指揮中心說明,家用抗原快篩實名制政策於去(111)年4月28日實施第一輪到目前為第十二輪;自去年4月28日至今年4月13日,歷時近一年,總販售份數約1,505萬餘份(約7,525萬劑),平均每日販售數量,自初期25萬餘份,下降至近期1千餘份,顯示民眾透過實名制通路取得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的需求已相當低。
指揮中心說明,自由市場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供應充足,因此,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將依規畫如期實施至今年4月30日止,5月1日起欲購買家用快篩試劑的民眾,請至藥局/藥妝/超商/超市等通路購買。
目前還有實名制快篩試劑的藥局,敬請先行盤點、裝箱。不論庫存是否為0,後續食藥署皆會電話聯絡藥局確認帳務。其餘未在表列名單上之藥局請稍待食藥署排程,或可先行填寫「退場申請表」先納入排程。
另外,有關住宿是照顧機構定期公費快篩措施也有調整,5月1日起取消住宿式長照機構、住宿式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及榮譽國民之家定期快篩措施,改有症狀時進行快篩;惟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的服務對象仍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未滿2歲免篩,定期篩檢措施至今年5月31日止,服務對象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採PCR,檢驗出陽性需即時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個案,立即請專責醫療院所視訊診療,並依相關指引協助個案按指示進行隔離或治療。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法定傳染病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第一類包括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等,第二類包括登革熱等,第三類包括日本腦炎等,流感在第四類;第五類是有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的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相關新聞見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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