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

112 / 4. 17~ 4. 23

特別報導

大眾交通口罩4/17起全面解禁
醫療機構、救護車仍須配戴

 

【本刊訊】隨著3月20日開始輕症確診免隔離後,防疫政策再度鬆綁,指揮中心宣布如果疫情持續趨緩,4月17日起放寬「大眾運輸運具上免戴口罩」規定,僅剩醫療、長照機構仍需全程戴口罩,也是繼2020口罩令上路後的一大措施。


指揮中心指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搭乘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配戴。


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二)救護車。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特殊情境下建議要戴口罩:(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五)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