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防疫藥品器材子系統與新興傳染病用藥子系統」之比較。
◎文/藥師陳玫君
自3月5日起,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優化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通報流程,啟用「新興傳染病申報系統」,原疾管署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中,抗病毒藥物位於「防疫藥品器材」分類項目,提供包含韋如意®(Remdesivir)、倍拉維(Paxlovid®,Nirmatrelvir與Ritonavir)、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及
Evusheld®(Tixagevimab與Cilgavimab)等抗病毒藥物的進貨、調撥、領用與外單位撥出等記錄申報作業。由於該項目僅提供每日申報之統計數量申報,並無個別病人之逐筆資料登錄,易造成後續個案使用藥品之紀錄查詢匯總較有難度。
因此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通報流程啟用「新興傳染病申報系統」,系統更新並將倍拉維(Paxlovid®,Nirmatrelvir與Ritonavir)與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二種口服藥物移動至新興傳染病子系統中進行申報。新系統申報作業網址如右,輸入帳號密碼後直接進入「新興傳染病申報系統」作業。
COVID-19用藥自3月6日起,改於「新興傳染病用藥」子系統登錄相關用藥個案明細資料等;有關防疫藥品及新興傳染用藥子系統功能比對後,
新增之使用回報作業說明,參考如上比較表。
資料來源: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新增功能教育訓練簡報及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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