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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堂

全聯會中藥教學講座【藥來做中藥系列20-20】

浸泡中藥調味酒該知道哪些法規和注意事項

 

↑客製化中藥調味酒一定要注意,非中醫師處方,泡酒時,不可以使用含有毒劇藥品之中藥材。

◎文╱台南記者黃大晉

 

上一篇有提到「藥酒」的定義:是指由藥廠製造出來且有申請藥證的才能稱為「藥酒」,是屬於「藥品」的一種。藥師浸泡自己要飲用且含中藥材的酒類,就只能稱為「中藥調味酒」,雖然是浸泡中藥調味酒,相關法規還是要了解清楚會比較好。


目前政府公告的「藥酒」基準方有22個方劑,如:十全大補藥酒、五加皮藥酒、周公百歲藥酒、龜鹿二仙藥酒等,查詢政府的資料,已核准可生產製造的中藥藥酒至111年底共發出約236張藥證,其分類等級皆為成藥或乙類成藥。


由民間酒廠製作出來且沒有申請藥證的只能稱為「調味酒」,合法的調味酒其製作有相對應的法規來做管理,一樣要符合法規才行。


未涉及藥酒22個基準方的含可食用中藥材酒類,酒精濃度在0.5%(含)以下者,為食品,其製造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酒精濃度在0.5%以上者,屬於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再製酒類」,其製造應符合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申領許可執照後,始得製造販售。


需要特別注意:沒有菸酒製造許可執照所產製的菸酒,屬於菸酒管理法第6條所稱私菸、私酒。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5條規定,產製私菸私酒者,處5~100萬元罰鍰。查獲物現值超過100萬元者,處現值1~5倍罰鍰,最高以1,000萬元為限。若是藥師要自己浸泡來自己飲用則沒有這樣的問題,但若是有民眾要委請藥師代為製作浸泡,那就要將藥材包及酒分開,讓顧客回家自己浸泡,這樣才能不涉及菸酒管理法。


另外,客製化中藥調味酒也要注意以下幾件事:


1.依照顧客需求要浸泡客製化的完整中藥調味酒(藥材+酒+酒罐),可以客製,但不可預製。

2.客製中藥調味酒,記得請民眾寫下代客泡酒的「委託單」。

3. 非中醫師處方,泡酒時,不可使用含有毒劇藥品之中藥材。

4.非可供食品中藥材的藥酒飲片包,可以客製,不可預製。

5.可供食品原料與藥食同源之中藥材飲片包,可預製預包,但若無法提供營養標示,則不建議封口變成完整包裝,且需注意名稱不可與固有成方或藥酒基準方的名字雷同。


以上是浸泡中藥調味酒,基本上應該要先知道的法規和注意事項。


※【藥來做中藥】系列文章,到此告一段落,希望能對閱讀此一系列文章的藥師有所幫助,也期待有更多的藥師投入「藥來做中藥」的行列。


(全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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