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主題館 施打疫苗需要哪些評估? ◎文╱藥師周子鈞 疫苗也是一種藥品,正如同其他藥品在使用前需要做仔細的藥物評估。在民眾施打疫苗前,醫療人員也需要仔細評估民眾是否適合接受疫苗施打。 本文綜整文獻中提及常見的八個問題,讓讀者了解施打疫苗前需要注意的面向。若藥師遇到民眾詢問是否施打疫苗時,別忘記考量民眾本身的情況,以及欲施打的疫苗類型,以提供專業的建議。 第一、接種者施打日當天是否感冒。若是輕微感冒症狀(如:上呼吸道感染、腹瀉)並非施打疫苗之禁忌;但若是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第二、接種者是否對藥物、食物、疫苗佐劑或乳膠(latex)過敏。依目前國際文獻資料顯示,對「蛋」有嚴重過敏者,接種流感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之機率極低,因此仍可在門診由熟悉處理過敏症狀醫事人員提供接種,並於接種後觀察30分鐘,無不適症狀再離開。 第三、接種者先前施打疫苗後是否有嚴重的不良反應經驗。若民眾先前對某種特定疫苗有嚴重不良反應或過敏反應,不建議再施打第二劑。 第四、接種者過去四周是否有接種其他種疫苗。若過去四周內有施打活性減毒疫苗(如: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水痘疫苗(VAR)、黃熱病疫苗等)應間隔28天後再施打他種疫苗。除了以上活性減毒疫苗之外,若過去四周施打為不活化疫苗,則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第五、接種者過去是否有癲癇或是腦部損傷疾病。若過去曾接種百日咳後7天內發生腦病變,不適合再施打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Tdap)。 第六、接種者過去一年是否有接受輸血、注射免疫球蛋白或使用抗病毒藥物。若輸過血之民眾,應間隔六個月後再接種活性減毒疫苗;接受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治療者,宜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活性減毒疫苗。 第七、接種者是否為免疫低下者或有免疫相關疾病。若為免疫低下者(包括嚴重免疫不全的愛滋病毒陽性個案、先天性免疫缺失症與白血病、淋巴癌等惡性腫瘤病人、免疫抑制藥物治療),屬於施打活性減毒疫苗之接種禁忌。正在接受化療及高劑量類固醇者,應考慮於療程結束之後再行施打。 第八、接種者是否懷孕或即將於下個月內準備懷孕。孕婦為活性減毒疫苗之接種禁忌,若施打活性減毒疫苗後的一個月內,也應避免懷孕。此外人類乳突病毒疫苗(HPV)也不建議於懷孕期間施打。 由此可知,了解接種者的身體狀況,以及接下來想要施打的疫苗類型,是協助疫苗評估的重要資訊。 參考資料: https://www.immunize.org/catg.d/p406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