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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使用人用抗生素」引發熱議

農委會應堅守管理義務

不得危害人用藥管理制度

 

↑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右二)於7月1日率領幹部拜會立委邱顯智(中),針對「動物用人藥」議題,再次表達全聯會立場。

【本刊訊】

 

藥師公會全聯會處理「動物用人藥」議題已近十年,前陣子因一宗獸醫師涉違法使用「不具藥證」之動物用藥事件,此議題再次引起全民熱議,並獲得立委關注。


近日立委高嘉瑜及邱顯智皆陸續召開協調會議,邀請食藥署、疾管署、農委會防檢局、獸醫師團體以及藥師公會全聯會參與,釐清目前動物用藥需求的關鍵問題;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亦於7月1日率領常務葉人誠、諮詢顧問葉明功、副秘書長邱建強拜會立委邱顯智,再次表達全聯會立場。


民國108年曾一度公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計同意人用藥品若外盒貼有「動物用」標籤,即可供獸醫合法使用於動物身上,但顯然此將導致人用藥品管理趨於混亂,並可能發生人用藥品濫用或違法流通之情形。故當時在全聯會堅決反對之下,此辦法草案暫未通過。


後續全聯會、獸醫師團體、食藥署、農委會取得共識,同意增設「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開放某些人藥可供動物使用,另農委會亦允諾將簡化動物藥證申請流程,加速發照時程,健全動物用藥市場。


本次爭議的焦點在於動物使用人用抗生素,國際上已有共識,抗生素若不當使用,不僅會產生抗藥性問題,亦可能導致「超級細菌」出現,危害整個生態系。故各國針對抗生素使用、監測、管理皆訂有明確規範,謹遵嚴謹審慎使用原則。


全聯會認同動物無藥可用問題須盡快解決,故從不反對動物使用人用抗生素,僅係主張,主管機關有責任發布相關使用指引供獸醫師遵循,並建立完善的監管措施,如:納入感染科及公衛等專家,定期召開會議檢討、追蹤人用抗生素品項及使用情形,並鼓勵藥廠申請動物用藥許可證等。


全聯會將持續在各會議上表明藥界立場,並要求動物用藥的主管機關農委會承擔責任,堅守管理義務,不得因便宜行事而危害既有的人用藥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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