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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師法與藥師的關係探究

 

 

◎文╱藥師顏幸達

 

今年10月8日受台中市藥師公會之邀,分享有關「藥師與公共衛生的關係」,個人僅就從學術的公共衛生歷史背景、學院內課程、美國文獻、與筆者過去在公部門與在社區實踐、公共衛生師法相關內容,與藥師先進做知識交流。


筆者曾早於三年前的藥師週刊第2091期內,撰文一篇「迎向公衛藥師角色的時代」中說明藥師在公共衛生的角色,因此本文重點著重於藥師與公共衛生師法(以下簡稱公衛師法)的關係說明。


108年的這場新冠肺炎風暴,讓世界各地醫療人員,紛紛投入防疫陣線,甚至連國外文獻都顯示,藥師在公衛防疫體系的努力並參與疫苗施打。台灣藥界先進從109年2月6日開始協助口罩實名制販賣始,及後來的快篩試劑販售與協助操作說明、預約疫苗接種服務等,顯示藥師在公共衛生防疫的重要角色,相信未來藥師對於防疫工作也只會增不會減。


由於時代進步、交通運輸接觸頻繁與快速,新興傳染病(如SARS、MERS、COVID-19),勢將成為21世紀的公共衛生防治重點,爰此,立法院終於在去(109)年5月15日,將擱置近20年的「公共衛生師法」決議通過,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此法的國家,此法通過,擴大相關醫事人員,以考試取得公共衛生師(以下簡稱公衛師)專業資格並取得參與公共衛生事務的法源依據,身為公共衛生領域的我們,不能不認識這新法重要內容,然而公衛師法與藥師有何關聯?下面即為此說明。


一、藥師也可以考公衛師?


考試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公共衛生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公共衛生十八學分以上或曾從事公共衛生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二、藥師要修習那十八公共衛生學分,才具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


共有六科目十八學分:生物統計學、流行病學、衛生行政與管理學、環境與職業衛生學、社會行為科學及其他公衛課程。


三、取得公衛師資格的藥師會影響本身專業執業?


公衛師的定位:非醫事人員,專業非專屬。公衛師定位為非醫事人員,故不得執行所謂醫療行為;所謂專業指的是非領有公衛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公共衛生師名稱;所謂非專屬是指公共衛生師執行之法定業務範圍,以下情形不受本法(公衛師法)規定之限制,其中第1項(其它項請參考相關資料)是醫事人員或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其業務執行,例如藥師依法執行本身專業相關業務(如藥事服務)時,不受公衛法相關規定限制。


四、公衛師在那幾些處所執行業務?執行業務範圍有那些?


業務執行處所,以社區及場域為主;業務執行範圍,以環境健康風險及方案、疫病調查及防治方案、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方案、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公共衛生事務。


五、因受政府指辦突發或重大公衛事件,公衛師有何義務與補償?


公衛師有接受政府指定辦理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之義務,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公衛師辦理政府指定業務所生之費用或損失,主管機關應給與相當之補償。


六、公衛師執業滿兩年,可設立公共衛生事務所?


根據公衛師法第8條規定,公衛師…


(一)受聘於醫事、健康照護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衛生師事務所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場所。


(二)受聘於前款以外依法規應進用公共衛生師之機關(構)。


公衛師已於前項規定之處所執業累計二年以上者,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單獨或與其他公衛師聯合設立公共衛生師事務所。


藥師與公共衛生專業領域,原本就有重疊部份且合作多於競爭,例如在合作面,社區藥師可以共同參與社區公共衛生事務,如此可緩解在公共衛生在社區人力不足的問題,並且參與衛生教育、進行初級健康預防保健、篩檢、疾病初級照護、提供社區病人轉診、疫情通報與監測,讓疾病與傳染病更有效可以受到控制。


同理,公共衛生學術團體也可適時提供藥物流行病學(例如某一項用藥,對某些群組有特別的作用或副作用)和某些影響預防疾病的社經因素造成(例如抽菸對身體不好,但會抽菸的人,都是社會上什麼樣的人比較容易抽?)給予藥局作為衛教與疾病防治參考。


所以藥師如能認清自己在公共衛生的角色,執業同時也參與社區公共衛生計畫,相信民眾就能獲得更多的健康保障。然而,政府如何提供給藥師一個安心而自願投入的環境,是必須去面對與謀劃的責任。


藥師與公衛師的競爭,未來公共衛生執行有了法源(公衛師法)依據,政府可能在專業領域的機關用人或某些計畫規劃、監測、執行,會有特殊規定,限定非公共衛生師資格者,不得為之,例如,公務人員任用及某些衛生計畫執行或教育宣導案招標,可能會有資格上的限定。


當然藥師不一定要取得公衛師資格,也能執行公共衛生業務,只要秉持醫療人員「專業」與「仁心」,相信藥師也能在公共衛生領域貢獻己力。


(本文作者為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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