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
今年報稅季為因應疫情,財政部特別提高費用率,讓藥師能少繳一點稅!要如何申報最划算呢?
目前藥師執行業務費用的計算方式可以區分為兩種方案。方案一,是將費用拆成藥費收入與藥事服務費收入,兩者分別計算再加總;方案二,是將所有的費用一起計算。這些費用會乘上費用率,而費用率所指稱的「費用」代表的是經營成本,可以從稅賦中扣除。
藥局負責人可免報薪資所得扣繳,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其所得包括如下:
(1)營利所得:每季核定銷售額 × 四季 × 6% = 年度營利所得。
(2) 執行業務所得:可依健保局所提供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先行試算選擇最有利方式進行申報。
申報方案一:
9A-41藥師(全民健保收入已區分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收入者-藥事服務費)〔費用率標準39%〕:
依據健保局所提供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單資料:
申報方案二:
9A-41藥師(健保收入-含藥費)〔費用率標準96%〕:
(健保局扣繳憑單給付總額+部分負擔*)× 4%=執行業務所得總額
*部份負擔是此申報方式藥師最容易漏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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