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園市記者陳宜萱
截至105年6月底,國內視障人數有57,118人,造成視障的主因為後天疾病或老年退化(61.25%),有70.96%的視障者有定期就醫情形,這意味著,視障者的用藥是值得被關注的議題。
衛福部於105年起推動的「非處方藥品換新裝」政策之一,市售非處方藥品外盒皆需刊載QR code讓視障者、視力不佳的民眾可以運用手機輔助功能將文字轉換成語音,聽取用藥資訊。然而,即便有視障友善的藥品標示政策,仍無法解決視障者用藥歷程所面臨的挑戰,例如:領藥、藥品辨識、服藥、藥品效期管理等議題。
為更瞭解此議題,筆者於8月6日與台北市伊甸視障服務處共同舉辦志工座談。並於9月29日於基隆伊甸視障服務處舉辦視障者的用藥安全講座,希望能從中看見視障者用藥的需求,並探討藥師在這當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在志工座談會中,有志工提及在協助領藥過程當中,藥師會充份給予用藥指導後,志工再轉述給視障者。當用藥品項較多時,資訊傳遞的過程,會擔心有錯誤或遺漏,因而備感壓力。若志工和視障者同時出現在領藥處時,藥師仍習慣與志工進行溝通,而不是用藥的視障者本人。志工表示,可以理解藥師在忙碌時,無法花太多的時間進行溝通,然而,缺乏面對面的服務提供,難以確保用藥安全,仍希望能充份考量視障者的需求和權益。
在基隆的用藥安全講座中,與會者提及鎮靜安眠藥、降血糖藥和眼藥水是視障者常使用的藥品。由於視力受限無法得到充分的用藥資訊,遇到疾病控制及用藥問題亦不知該詢問誰,難以確認藥品是否正確使用。
由上述的經驗可見,在視障者的用藥議題,藥師有許多可協助的空間。目前部份縣市衛生局補助的藥師送藥到府、居家式藥事照護等,或許能夠改善視障者用藥困境的契機。未來盼能透過地方政府、醫療機構、藥師公會、社區藥局及視障團體合作,讓藥師服務直接輸送至需求端,保障視障者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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