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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10. 5 ~ 10. 11

 

救命技術CPR+AED 指導員師資培訓

 

↑台南市衛生局於9月10日舉辦「109年度台南市AED設置單位CPR+AED指導員種子師資培訓研習營」。

參考網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

◎文/台南記者林秀鈴

 

為增進急救技能,透過訓練將相關急救技能推廣於民眾,增進民眾心肺復甦術(CPR)和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或稱傻瓜電擊器(AED)之能力,進而達到自救救人之目的。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10日舉辦「109年度台南市AED設置單位CPR+AED指導員種子師資培訓研習營」。


為什麼要學習CPR?CPR是不需要任何工具的救命技術,當面臨呼吸或心跳停止等緊急事故發生時,許多人第一個想法就是要趕快把病人送到醫院。殊不知大腦失去血液流動缺氧,在四分鐘後腦死開始,超過6分鐘後,就會開始產生不可逆的傷害(最嚴重可能變成植物人),超過10分鐘沒有任何施救時,腦死幾乎成定局,就算救回來也可能是植物人。因此突發性猝死到CPR開始的時間極為重要,在還沒送到醫院前,就趕緊施行CPR,愈早實施,愈會有較高救活率,如果再搭配使用AED存活率更高。


CPR操作口訣:叫、叫、C、A、B、D。 如果不願意人工呼吸則免作A、B,可持續施作C(胸部按壓)即可。


操作AED的通用步驟:打開電源、貼上貼片、插上插座、依指示給予電擊。AED又有傻瓜電擊器之稱,只要將AED電源打開就會有語音指示,使用者只要隨語音指示與圖示進行操作,就可以完成電擊,即使沒學過也會用。


害怕好心救人,如果救不回來會有法律責任嗎?法律保護善心救護者, 為鼓勵民眾對緊急傷病患伸出援手,102年1月16日經總統公布「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增修條文規範: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這種法律叫做「善良撒瑪麗亞人法」,俗稱「好心人保護法」讓見義勇為者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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