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藥學大觀園 《御藥之道》 新型冠狀病毒之傳播隔離預防與疾管署臨床處置現行建議 ◎文╱黃聿璿 2019年12月底,中國湖北省武漢市出現不明原因感染的肺炎案例,初期受感染者與當地的華南海鮮市場有關,臨床表現包含發燒、乾咳、倦怠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於2020年1月9日公佈其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隨著感染人數不斷增加,案例遍及中國各省、香港、臺灣與歐美各國,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20年1月30日公佈此為一公共衛生緊急事件,2月11日將此新型冠狀病毒所造成的疾病稱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2019)。截至2020年6月底止,全球已超過1千萬例確診,累積50多萬例死亡;臺灣累計429例確診,7例死亡。 中國疾病管制署與香港大學等多位學者蒐集中國最初確診的425位案例的流行病學訊息,利用統計模型來分析新冠肺炎的流行病學特徵與其傳播動態。結果顯示,新冠肺炎潛伏期(the incubation period,從暴露感染到出現症狀那一天的時間)約5.2日(95 % CI 4.1-7.0),第95百分位為12.5天(95 % CI 9.2-18)。發病世代間隔(serial interval,從第1波感染到第2波感染出現的間隔時間)的平均天數(±標準差)為7.5±3.4天(95 % CI 5.3-19)。依據發病世代間隔天數得基本再生數(the basic reproductive number, R0,指一個確診病人在整個病程中平均可傳染多少人。若R0 <1,疾病會消失;若R0 >1,疾病會指數散佈,當R0越大,疫情達到波鋒的時間會越快且集中)為2.2,顯示新冠肺炎可能造成大流行。從流行曲線(epidemic curve)時序來看,1月1日以前確診病例幾乎都有華南海鮮市場暴露史,到後期病例與跟華南海鮮市場幾乎沒有關聯來看,可清楚發現人傳人的模式。作者認為研究初步估計的結果可以支持目前為期14日的隔離觀察期的規定,後續須監測不同族群(年輕族群、醫療工作者等)裡的流行特徵與流行動態、分析特定場所的人傳人模式,以及血清檢查是否可用來診斷無症狀感染(subclinical infection)等,並找到有效方法來降低社區傳播的風險。 面對全球疫情尚未緩解,用於新冠肺炎預防及治療的疫苗與藥物是後續防疫工作的重要利器。各國藥廠積極投入疫苗開發,多種候選疫苗即將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臺灣國衛院和國內藥廠各別開發之疫苗也預計在今年底前進入臨床人體試驗。藥物部分,已有多種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正進行臨床試驗中,包括remdesivir、lopinavir/ritonavir合併interferon-α/β和hydroxychloroquine等,有部分試驗結果已經發表。根據最新臨床試驗結果,臺灣疾病管制署新型狀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第七版建議,經主治醫師評估後,嚴重肺炎早期治療的建議藥物為remdesivir,成人劑量第1日靜脈滴注200 mg,第2至10日則靜脈滴注100 mg。治療時已使用呼吸器或 ECMO 之病人療程最長10天,未使用者為5天,可視臨床狀況延長至10天。照護疑似新冠肺炎個案時,必須積極進行感染預防與控制病毒傳播。台灣在政府與全民的努力下防疫有成,相信在產官學齊力合作之下,疫苗與藥物將指日可待。 參考資料: 1. Qun Li, Xuhua Guan, Peng Wu, et al. Early transmission dynamics in Wuhan, China, of novel coronavirus-infected pneumonia. N Engl J Med 2020;382:1199-1207. 2.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型狀病毒 (SARS-CoV-2) 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第七版。 (本文作者為臺北榮民總醫院藥學部臨床藥師∕國立陽明大學藥理所臨床藥學組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