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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7. 20 ~ 7. 26

 

「健保藥局配合口罩實名制之獎勵金申請」

相關作業

 

 

● 健保特約藥局口罩實名制,申請時間即日起至7月31日下午5時止 ,敬請將所備妥之資料「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所屬縣市 藥師/藥劑生公會, 敬請把握時間,於期限內辦理完成。


相關資料撰寫,可參閱「獎勵金申請書及獎勵清冊填寫教學」:https://bit.ly/3ez1fjO


重要提醒:


1. 一個醫事機構代碼,請提供一份申請書及其完整附件(例如:更換負責人之藥局,前任與現任負責人,若符合獎勵天數,皆可分別遞交相關資料,共2份)。


2. 藥局販售天數可至食藥署官網確認,或洽詢所屬縣市藥師/藥劑生公會。若對獎勵金金額/天數有疑義者,可至VPN或對帳系統列印出清冊一同繳交;若無疑義,無論使用7/7版本申請書或7月15日版本申請書, 皆免附銷售天數表 。


3. 填寫之資料,如有添註塗改,請於添改處蓋章。


● 各縣市藥師公會進行的獎勵金申請作業流程之注意事項:


1. 資料是否正確(醫事機構代號、藥局名稱、各種欄位與檢附之影本是否一致)。


2. 寫在相關工作人員獎勵清冊上的就是相關工作人員,基本要求就是獎勵金之60%要交代清楚,當然全部錢給誰都列清楚也無疑問。

這個表格的檢查重點為:


(1) 資料填寫是否正確(與身分證影本資料一致)。


(2) 金額加總有沒有大於或等於60%。


3. 請將全聯會提供之清冊列印出來(編號順序不要更改),於收到申請的案件前打勾。並請於申請書右上角用鉛筆標上同一編號。


4. 同一個醫事機構代號的申請文件整份釘起來(訂在左上角即可),按照全聯會提供予各縣市公會的清冊依序排好,連同3之清冊一同寄出即可。


其他注意事項:


1. 持續販售之藥局,最終日期就是6月30日,不要寫超過這個日期,天數計算也是先計算到6月30日。


2. 如果藥師填的日期與食藥署提供之日期不一致,建議在不影響藥師請領獎勵金之金額的前提下,修改為一致,若屬日期有爭議之藥局,例如:藥局自行提供的日期天數比食藥署公告的天數多導致獎勵金額有變動,藥局需要自行檢附銷售天數表佐證資料有誤。


3. 縣市公會若發現表格上資料有誤,經過藥局藥師同意後,可直接幫藥局修改,並在修改處旁蓋上職章即可(建議一併留下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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