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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各功能委員會就位

為更好的執業環境努力

 

◎文╱嘉義市記者商錦文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4屆各功能性委員會主委、副主委暨委員名單,於108年12月17日正式公告,於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TPIP網站上,歡迎關心藥界未來大方向的藥師們將眼光聚焦過來,隨時掌握公會最新動向。


藥師公會全聯會第14屆功能性委員會有11個委員會,包括:1.產業行銷委員會。2.社區藥局委員會。3.法規研究委員會。4.藥學教育規劃委員會。5.公益公關委員會。6.資訊與諮詢委員會。7.醫院藥師委員會。8.診所藥師委員會。9.國際事務委員會。10.中藥發展委員會。11.藥事照護委員會。各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數名、委員若干名。各委員會視需要派任1位輔導常務理事來輔導委員會的各項運作事宜。(名單如右表)


功能性委員會的委員們,大多數係由各地方公會推派至全聯會的精英,藥界近年來外患連連:「動物用藥」的獸醫師合理使用人藥、中藥商再次列冊管理的「中藥業者事件」、大法官釋字第778號解釋文衍生出的在醫藥分業制度下「醫師的緊急調劑權問題」、「中醫藥發展法」通過、「再生醫療法」…等,各事件都給全聯會團隊相當大的壓力和考驗。


全聯會團隊需要有相當的承擔、魄力和前瞻的思維,才能夠不辜負全體藥師的託付。功能性委員會是全聯會的幕僚單位,同時也兼執行單位,各委員們多來自基層的各公會,是地方公會問題訊息傳遞的橋梁之一。大家的無私建議和卓越的策略規劃,是導引和帶領藥師團體成員們進步和成長的關鍵。


各功能性委員會的正確建議和規劃將成為執業藥師們的依賴和期待。例如:健保署於104年1月6日由時任署長的黃三桂具名,「本署暫不便同意健保支付特約藥局調劑中藥處方箋調劑費及藥品費」,差別性待遇,歧視特約藥局和阻礙藥師執行中藥業務之事件、藥師執行中藥之業務內容必須包含固有成方之丹、膏、丸、散及煎劑等,都是急待精英團隊的腦力激盪和行動力來改善的。


凡走過必留下足跡,方法是想出來的。期待全體藥師們能團結同心做為全聯會的行動支持者和堅強的後盾,一同為藥師的未來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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