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藥師許博程
衛生福利部於107年1月1日實施長照給付支付制度,並透過「照顧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照管平台)」管理長照個案之評估資料、服務紀錄及費用申報與核銷作業。為提升整體服務效率與品質,衛福部建置「長照2.0服務費用支付審核系統(支審系統)」,該系統介接照管平台之申報資料,目的在簡化服務單位申報作業,並透過系統進行電腦檢核費用作業,以期提升審核之準確性與一致性,加速長照服務費用之核撥效率及提升費用審核之正確性。
長照給付支付碼C碼(專業服務)費用申報作業新制與舊制作業方式略有不同:
1. 照管平台原費用申報功能:「QP-100查詢個案申報明細、QP-200每月申報作業、QP-300核銷作業(縣市)、QP-310核銷作業(審計)、QP-400每月核銷總表查詢」僅具查詢108年9月30日(含)之前申報審核紀錄之功能。
2. 108年10月1日起全面改於照管平台「FA-新制核銷作業(介接支審)」進行服務費用之申報作業。
特約服務單位自照管平台上傳服務紀錄後,由支審系統自動進行電腦分案及檢核作業,針對電腦檢核結果異常部分,供服務單位自我檢查並修正重新上傳服務紀錄確認執行申報後,始送交縣市政府進行費用審核作業,針對審核通過之費用先進行核撥;審核異常部分仍可由特約服務單位修正後申請核撥。
長照專業服務核銷操作步驟全攻略圖解請參閱下面網址或QR Code或https://reurl.cc/72Wn7l
註:本文以台南市為例,其核銷文件內容與件數應以各縣市承辦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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