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藥界團體協同於11月14日拜會健保署中區業務組。
◎文╱台中記者王梅芳
因應社區健保特約藥局執行業務現況議題,為獲得更多的溝通及解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中市健保特約藥局協會,以及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等縣市藥師公會,還有中部各縣市藥劑生公會代表,於11月14日拜會健保署中區業務組。
社區健保特約藥局執行健保處方調劑時,從備藥、調劑、給藥到申報,皆會面臨到不少困境,會議中特別討論到長期缺貨品項的因應流程,建議健保署規範藥廠如有預期缺藥三個月以上時,需發函健保署備查,於網站設立藥廠相關公文的公告專區,由藥局自行查詢下載,以利預先備妥相關藥品。另外,在重複用藥核扣方案下,各醫院醫師會對於未滿10日之餘藥量有不同版本解釋,導致民眾誤解或情緒反應,建請健保署提出公版海報說明,讓醫病藥三方有一致規則可循。
台中市健保特約藥局協會理事長王人杰也重申,全民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中,提供居家藥事照護不應僅限於「癌症末期病患管制藥品使用諮詢及特殊劑型用藥指導」。同時,建請健保局開放健保中藥處方調劑代碼,不能因中醫門診無編列預算而影響民眾權益,讓社區藥局接到中藥處方亦能調劑與申報健保費用。
座談會中也釐清了病人出院帶藥的日數未列入「遵醫囑應餘用藥日數」計算,但藥師於調劑過程中遇到疑義處方,應教導民眾正確用藥及避免重複用藥。至於病人拿處方箋調劑時,過卡顯示未在保或欠費時,健保藥局仍可調劑該處方並不會遭健保局核扣,請健保藥局協助宣導辦理加保或補繳事宜。
最後,中區業務組長方志琳特別提到,為避免重複用藥的問題,健保署已於今年7月30日起提供「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動提示功能(簡稱API)」,邀請健保藥局多加利用,落實民眾用藥安全。而對於特約醫事機構的提案事項,承諾會後做成記錄轉呈中央健保署,秉持克服困難、解決問題的精神與藥界溝通。
此次會議雙向溝通議題頗多,期待由第一線的社區健保特約藥局所提出的疑問與建議,能盡快得到健保署誠意的回覆,以利社區藥局在執行業務時,達到醫、藥、病三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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