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藥師公會召開會議,反對與抗議衛福部「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後段中藥從業人員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公告。
◎文╱台南記者黃大晉
針對8月30日衛生福利部以核釋令公告自即日起生效的「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後段中藥從業人員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公文,台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吳振名9月24日召集公會顧問、常務理監事及中藥發展委員會委員進行會議商討。
會中,一致對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開放「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表達「反對」與「抗議」,認為衛福部縱放中藥商世襲復辟,非法變合法!
會議做成幾點結論:一、力促全聯會將本案送監察院以釐清違憲與適法問題。二、請中藥委員會每月登文於粉絲團,讓民眾了解藥師也會中藥。三、請中藥委員會可定期於公會辦理社區藥局講座,鼓勵販售中藥成品。
吳振名表示,藥不分中藥、西藥,中西藥都是藥師的專業,應由藥師來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與健康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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