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止痛成分benzocaine 二歲以下嬰幼兒禁用 ◎文╱台中記者黃湘茗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自今年5月20日起,含「benzocaine成分的藥品」禁止使用於二歲以下嬰幼兒。 常用於鎮靜止痛藥、屬局部麻醉劑的benzocaine(苯若卡因),它透過抑制神經細胞膜的去極化,進而抑制神經衝動的開始與傳導。臨床上應用廣泛,如齒痛、齲牙鎮痛、口內炎、咽喉炎、牙齒拔除術後細菌性繼發感染症之預防等。有外用液劑、口含錠、口內膏、牙科用凝膠…等劑型。 美國FDA於107年5月23日發布,含benzocaine成分藥品可能引起罕見但嚴重的變性血紅素血症(methemoglobinemia),只要含有此成分的藥品不應用於未滿二歲的嬰幼兒。食藥署經提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決議修定該成分藥品用於兒童的使用原則,自108年5月20日起公告該成分藥品禁止使用於二歲以下嬰幼兒。 食藥署也提醒醫療人員,包括醫師與藥師在交付該成分藥品時,應告知病患或其照顧者,該成分藥品禁止使用於二歲以下嬰幼兒,並注意儲存此類藥品時,應放置於兒童無法觸及處,以免誤服。並應提醒病人或其照顧者,用藥期間如出現下列徵兆及症狀,如:皮膚、嘴唇及指甲床顏色呈現蒼白、灰色或藍色、呼吸急促、虛弱、意識混亂、頭痛、頭暈、心跳加速等,應立即就醫。同時也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當有疑似因為使用或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通報專線:02-2396-0100 網站:https://adr.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