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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違規之首:簿冊登載不詳實

 

◎文╱台南記者黃大晉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布全國107年度管制藥品實地稽查查獲違規者,不論是在醫院、診所、藥局都是以「簿冊登載不詳實」占違規項目的第一名(如右表),因此,每日檢查簿冊、核對處方箋、藥品數量、進貨憑證非常重要,以免有所疏失造成荷包失血。


由台南市衛生局舉辦的「108年度管制藥品管理法規宣導講習會」,3月30日在衛生局大禮堂舉行,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藥劑部部長陳憲煜與藥師蔡育鐘,以模擬試題分組應答來增加藥師對管制藥品管理的熟悉度,同時也增加上課的趣味性。


陳憲煜提到,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罰則是以15萬元、6萬元、3萬元為基礎,最高乘5倍,也就是75萬、30萬、15萬。其中,「資格不符」卻使用者罰最重,15萬元起跳,視情節也可能再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加罰刑罰;「未依規定」使用者罰次重,6萬元起跳,簿冊登載不詳實即歸屬這類。


他也提醒,含可待因成分之內服液含量≧1mg/ml且屬於指示藥品者,需要依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1條,將領受人之姓名、住址、所購品量、供應日期等資訊詳實登錄簿冊。為了讓藥師更清楚,當場舉例幾個瓶標,讓藥師動動腦釐清分類。


蔡育鐘則提到,管制藥品因遺失、失竊而申報減損時,須先向警察局報案勘查後再送衛生局,最後仍須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報才算完成程序。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明旭也呼籲,藥師平日就要做好管制藥品的管理,一旦違規被開罰,就會成為稽查的重點對象。另外,與健保署的資料勾稽呈現異常者也是稽查的重點對象,做管制藥品的管理千萬不能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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