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6

107 / 12. 17 ~ 12. 23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對於中視「夜問打權」節目之聲明

 

 

 

● 有關「夜問打權」於107年12月13日所播出之節目內容當中,主張政府未本於職權辦考試、發證照,迫使中藥產業凋零等語,藥師公會全聯會對此說明,早期因醫藥人員不足,中藥商在時代背景下確實有其不可抹滅的貢獻;然而隨著醫藥專業證照化的發展,傳統透過師徒相傳或世襲傳承的中藥商或其第二代,因非屬依「教、考、訓、用」原則所培育之專業人員,自然不符合時代需求。


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民國82年藥事法第103條立法當時,即期待舊時代的列冊中藥商在落日條款後,其子弟得以轉型接受現代藥學教育,成為中西藥學兼備的藥師,讓傳統中藥文化傳承發揚。事實上,藥師均有修習完法定的中藥課程學分,並非如節目所質疑藥師完全不懂中藥。而為了鼓勵藥師進入中藥產業,全聯會也著手規劃修正藥學教育中藥課程及考試之法規政策,包括藥學系中藥課程16學分列為必修,並配合修正藥師國家考試科目之中藥佔分比例;藥師PGY訓練融入中藥課程,並將藥師的繼續教育「中藥研習」列為必修課程時數(外加或內含),以具體落實專門職業人員應本於教、考、訓、用之原則。


藥師公會全聯會也強調,中藥、西藥雖係基於不同理論基礎診斷與處方,但藥物進入人體後,並不會再各自分成中藥或西藥,實皆基於生物化學反應,於同一個人的五臟六腑,進行吸收、分布、代謝及排除,因此對於服用藥品的專業管理,不能有中西藥之分,而應由受過完整藥學教育、瞭解中西藥交互作用的「藥師」把關,才能確實保障國民用藥安全。


藥師公會全聯會指出,如果中藥房及其二代或學徒,真的有心要振興中藥產業、發展中藥文化,應接受正統藥學教育,依循教、考、訓、用之原則取得藥師資格後,即可正大光明投入中藥產業,更進一步還能扶植中藥房轉型,改善傳統以非科學方式進行中藥材炮製,促進中藥能朝標準化及專業化發展。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