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啟動維生素類食品工廠稽查 【本刊訊】為落實源頭管理及保障國人食用安全衛生之目的,食品藥物管理署8月將啟動「107年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該類食品工廠進行稽查。 國內維生素類食品工廠約有40家,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此次稽查重點包含符合衛生標準、產品配方與當初申請是否一致等,如食品業者登錄、查驗登記許可內容符合性、產品標示、食品添加物使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等,若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另外,製作完成之商品販售其廣告宣傳,須符合規定,確認是否涉及誇大、不實等內容。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