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有效期限標示五花八門 易混淆判別 ◎文╱宜蘭縣記者蔡美琦 正確的就醫來自正確的診斷及正確的用藥,其中正確的用藥更包括領對自己的藥(領藥時需出示健保卡)、正確的使用藥物(依藥袋指示途徑使用)、正確的保存藥品(依藥物的儲存條件存放;有效期限內使用)…等。 藥品的有效期限,是指藥品製造後可確保有效和安全的時間長度,因為超過有效期限的藥品,藥效可能會打折,甚至產生毒性。而儲存不當,則會使藥物失效,縮短保存期限,甚至變質,產生毒性…等。因此,藥品的使用期限與藥品本身及存放條件有密切關係。 身為醫療團隊中重要一環的藥師,每天收到的眾多藥品都知道它的有效期限是那一天嗎?筆者身為某中型區域教學醫院的藥品管理者,常常收到來自四面八方不同藥廠生產的藥品,其中有效期限標示更是五花八門,在此提出一些亂象,供所有藥界同儕注意。 在這些亂象中,最常誤導的是只在包裝上標示年月,而公司發票卻顯示出年月日,此種標示最大的問題是當期限日為月中某一天,卻常被誤認為月底才到期。其次是即使都有標示年月日,不僅不同藥廠的年月日標法不同、順序也不同,甚至同一藥廠包裝標示與發票標示的順序也不同,常讓藥師都無法確切得知藥品的正確有效期限為何?難以正確的教導病人。 因此,希望政府部門有一套制式的有效期限標示規範,更重要的是藥品製造廠間及同一藥品公司內應有一致的標示 (包括公司、物流商及藥廠),好讓醫療人員得以正確辨識,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 ↑包裝上標示年月,而公司發票卻顯示出年月日。 ↑同一藥廠包裝年月日標示與發票標示的順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