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嘉怡
治療
普遍來說,BRVO患者在視力方面的預後較佳,而CRVO的病人通常在治療前的視力表現就比較差,且此狀況可能隨著時間持續惡化。其中,部分非缺血型中心性視網膜靜脈阻塞(non-ischemic CRVO)的病人,可能發展成缺血型中心性視網膜靜脈阻塞(ischemic CRVO),而在缺血型中心性視網膜靜脈阻塞的病人中,則有四分之一的比例會進一步演變成新生血管型青光眼(neovascular glaucoma)3。
目前並無有效的方式能重新開通(reopen)已阻塞的視網膜靜脈,在RVO的治療上主要針對其併發症,包括黃斑部水腫(macular edema)、視網膜血管新生(retinal neovascularization)及眼前房血管新生(anterior segment neovascularization)進行相關的藥物或其他處置8,以防止患者視力持續惡化及新生血管型青光眼的發生。以下就治療藥物及處置方式做一簡介:
一、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抑制劑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inhibitors, VEGF inhibitor)
VEGF是一個強力的促細胞分裂素(mitogen),又稱血管通透因子,它在血管新生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中,VEGF-A對血管滲漏具有調節的作用,也是造成RVO續發黃斑部水腫的原因之一。
因此,使用VEGF 抑制劑被認為能改善黃斑部水腫並降低血管通透性而有助於視力改善。以目前的發展來說,VEGF抑制劑是RVO續發黃斑部水腫的第一線治療用藥8。臨床上有幾種透過玻璃體內給藥的VEGF 抑制劑:bevacizumab、ranibizumab及aflibercept,其中只有ranibizumab和aflibercept被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及台灣的衛生福利部核准用來治療RVO。
.AvastinⓇ(bevacizumab)
AvastinⓇ是第一個被研究指出對CRVO續發黃斑部水腫有短期療效的藥品,它是一種人類基因重組的單株抗體,能和VEGF-A結合達到抑制的作用。然而,AvastinⓇ被廣泛的使用於黃斑部疾病的治療,但都為非合法適應症使用也尚未被正式核准用在RVO的治療。而長期使用AvastinⓇ治療的療效及安全性,也需要更多臨床試驗進一步評估3。
.LucentisⓇ(ranibizumab)
LucentisⓇ原用於治療血管新生型老年黃斑部退化病變(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AMD),研究顯示,RVO使用LucentisⓇ治療6個月,能對視力有所改善3,在2013年被歐洲藥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核准用來治療RVO續發黃斑部水腫,並被列於英國國家健康與照顧卓越研究院(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 NICE)的治療指引中。目前國內也核准其用於治療視網膜靜脈阻塞(BRVO或CRVO)續發黃斑部水腫所導致的視力損害,但健保給付使用需要事前專案申請。
.EyleaⓇ(Aflibercept)
根據研究指出,每月注射一次EyleaⓇ治療RVO,連續治療6個月,對病人的視力改善能產生一定的效益,且其在BRVO的治療效果比雷射治療更佳8。在RVO的治療方面,目前EyleaⓇ在國內被核准用於治療分支性視網膜靜脈阻塞(BRVO)續發黃斑部水腫所導致的視力損害,健保給付使用亦需要事前專案申請。
目前針對VEGF抑制劑使用在RVO的健保給付,規定使用於中央視網膜厚度大於300μm之18歲以上患者,且需經眼科專科醫師進行相關評估後專案申請,第一次申請以3支為限,每眼最多給付7支,且ranibizumab或Aflibercept製劑僅能擇一使用。
二、玻璃體內植入型類固醇(Intravitreal glucocorticoids)
類固醇能減少視網膜微血管的通透性,並抑制VEGF的代謝路徑及VEGF基因的表現,被認為能用以治療RVO續發黃斑部水腫,治療藥品如下:
.Intravitreal triamcinolone acetonide(IVTA)
曾有小型研究指出,IVTA對RVO續發黃斑部水腫可能有改善的效果,但其療效太短,且持續給藥超過一年以上,即使再投藥也無法維持其療效。除此之外,IVTA對於患者視力的改善似乎沒有實質上的幫助,因此,目前市面上並無發展此類治療藥品3。
(待續)
(本文作者為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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