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齊心協力 達成用藥安全目標 ◎文╱藥師邱舲禎、謝永宏 病人安全是醫療品質的基石,也是醫療照護者和病人間最直接的共同目標。在107-108年度診所的病人安全目標,除了延續105-106年度的有效溝通、用藥安全、手術安全及預防跌倒四個項目外,此次新增了第五個項目:感染管制。而在用藥安全的執行策略中,有以下三項變動(請參考表一): (1)取消了「落實病人用藥過敏史及不良反應史的記錄及運用」及「加強藥物諮詢功能,提升民眾安全用藥能力」。 (2)合併了原本第1、2項並整合為「落實藥品優良調劑及交付安全」。 (3)新增兩項執行重點分別為「預防病人重複用藥」和「加強使用高警訊藥品病人的照護安全」。 在107-108年度醫院的病人安全目標,八項目標的重點排序與105-106年度相同,而在藥師最關心的提升用藥安全項目上,除了推行病人用藥整合仍保留外,有以下二項變動(請參考表二): (1)取消了「落實用藥過敏及不良反應史的傳遞」的項目。 (2)將原本「加強高警訊藥品及輸液幫浦的使用安全」拆分成兩個執行細則,且將病人照護安全的高警訊藥品分為四類,包含:a.化學治療藥品、b.抗凝血藥劑、c.降血糖針劑及d.類鴉片止痛藥品。 隨著病人安全年度目標的調整,可發現診所及醫院新年度用藥安全的內容,都將使用高警訊藥品的病人照護安全列為重點執行項目。隨著這類藥品使用者的增加,藥事醫療照護團隊更有責任協助病人正確且安全的使用。同時取消病人用藥過敏史以及不良反應史的記錄執行項目,代表著藥師們已將此目標列為工作常態,積極且確實的完成任務。 雖然衛生福利部病人安全資訊網目前尚未將社區藥局納入病人安全目標執行,但社區藥局藥師肩負著醫師與病人之間重要的橋梁,對於病人安全的維護更有著不容忽視的地位。由於處方箋釋出後,許多病人在就診後會選擇到社區藥局領藥,在病安維護的角色上,預防病人重複用藥以及協助病人用藥整合,有著舉足輕重的分量;同時也要落實藥品優良調劑與安全,以及加強使用高警訊藥品病人的照護安全。由全體藥師協力完成病人安全工作目標與執行策略,共同守護醫療品質及國人用藥安全,才是身為用藥守護者的責任與使命。 107-108年度診所及醫院的病人安全目標,日前已公告在衛生福利部台灣病人安全資訊網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