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中記者謝永宏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規定:「關於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之指示藥品,不列入本保險給付之範圍。」但至今全民健保仍持續給付高達928項指示藥品。去年健保會委員研議全面取消給付指示藥品,近日中央健康保險署開了第一槍,決議取消含葡萄糖胺成分等31項指示藥品,待衛福部核定便公告實施日期。
事實上衛福部健保署於去年12月便行文至各醫院協會徵詢醫界意見,預計將相對較安全、容易取得之指示藥品分階段取消健保給付,可分為31種藥理類別、210類單/複方指示藥品(詳細資料請見右表);常見的像是咳嗽及感冒製劑、抗組織胺用藥、便秘用藥…等等均包含在內,每年至少節省全民健保17.1億元的支出。
健保署進行分階段取消指示藥品給付政策,對於藥師來說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藥師多年來的專業努力已被肯定,民眾的藥物選擇不再僅僅侷限於醫療院所,更能普遍於社區鄉里;憂的是一旦隨著越來越多的指示藥品不予給付時,藉由雲端藥歷審視民眾用藥史就可能會產生漏洞,除了依靠藥師建置民眾個人化的藥歷之外,政府更該思考如何將民眾用藥的安全拼圖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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