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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藥師郭凌瑋
一、前言
中藥材由於地域差異、物種相似、採集處理技術及市場缺貨等因素,常有混用、誤用或替代的情形。這些混淆情形不僅影響藥效,更可能對臨床安全造成潛在風險。以臺灣中藥典第四版的「梔子」為例,梔子為茜草科Rubiaceae植物梔子Gardenia
jasminoides Ellis的乾燥成熟果實,別稱山梔子、黃梔。而時常被誤用的是茜草科Rubiaceae植物水梔子Gardenia
jasminoides Ellis var. grandiflora Nakai之乾燥成熟果實,別稱矮梔、地梔。當水梔子被誤用為梔子時,無法提供與正品梔子的相同治療效果。另外,在炮製方面,梔子經「炒」「焦」「炭」處理後,性味與藥效產生明顯轉變,生梔子與梔子炭的功效也有差異。
二、市售梔子飲片之鑑別比較

(待續)
參考資料:
1. 臺灣中藥典第四版編修委員。臺灣中藥典第四版。衛生福利部,2021:32-34;72-74。
2. 張永勳、何玉鈴。簡明中藥鑑別手冊。衛生福利部,2017:78-80。
3. 張永勳、何玉鈴。臺灣市售易混淆中藥鑑別圖鑑。衛生福利部,June, 2015:1-5。
4. 潘玲玲。梔子炭的涼血止血作用及其炮製機制分析, 2017.
5. Yung-Chuan Hsieh et.al, Studies on Adulteration and Misusage of
Gardeniae Fructus in Market, 2011
(本文作者為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中藥局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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