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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藥師施如亮
一、簡介:
本項藥品是一種第二代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TKI) 標靶藥物,主要用於治療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CML),適用於新診斷或慢性期、加速期或急性期且對過去療法
(任一或多種TKIs) 具抗藥性或缺乏耐受性之費城染色體陽性 (Ph+) CML成人病人。目前治療CML的TKIs,依研發時序分為三代:第一代為imatinib;第二代包含dasatinib、nilotinib與bosutinib;第三代則是ponatinib。
二、健保共同擬訂會議決議:
1.依據間接比較 (Matching-Adjusted Indirect Comparison, MAIC)
研究顯示,本案藥品相較於其他二代TKI,在疾病無惡化存活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PFS)具有統計顯著優勢
(bosutinib vs. dasatinib: HR=0.63, 95% CI:0.44-0.90, p<0.05;
bosutinib vs. nilotinib: HR=0.54, 95% CI:0.38-0.76 ,
p<0.01),可提供臨床新的治療選擇,爰同意納入健保支付項目,屬第2B類新藥。
2.核價方式:400 mg以十國藥價最低價 (比利時) 核予每粒1,436元,500 mg核予與400mg等價,100 mg以500
mg依高低規格換算核予每粒319元。
三、給付規定:
9.132.Bosutinib (如Bostini):(115/2/1)
1.第一線使用:
⑴治療新診斷的費城染色體陽性之慢性期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成人病人。
⑵限每日最大劑量400 mg。
2.第二線使用:
⑴治療患有慢性、加速或急性期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對先前經imatinib 400 mg (含) 以上治療後有抗藥性或無耐受性的成人病人。
⑵需檢送病歷及對imatinib 耐受性不良或無效的證明。
⑶每日最大劑量500
mg,惟接受起始劑量而未達到維持血液學、細胞遺傳學或分子反應,且未出現第3級或以上不良反應的病人,可進行遞增劑量,每日以最大劑量600mg為限。
3.1~2項規定內之疾病診斷或追蹤。
4.Bosutinib、nilotinib與dasatinib不得合併使用。
資料來源:
1141218_全民健康保險藥物共同擬訂會議藥品部分第79次會議紀錄
(本文作者為前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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