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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訊

保健品銷售不踩雷 廣告法規實例解析

 

 

↑臺北市藥師公會保健營養健康促進委員會邀請講師林佳新舉辦專題講座。

 


◎文╱藥師尹岱智、廖仁睦


隨著健康意識抬頭,銀髮及自費的市場契機,保健食品銷售持續成長,產品種類與行銷手法日益多元。然而,在競爭激烈的銷售環境下,若對相關法規認知不足,極易因廣告或推廣用語不當而誤觸法規紅線,衍生裁罰風險。為協助藥師強化法規認知,臺北市藥師公會保健營養健康促進委員會邀請講師林佳新舉辦專題講座,從廣告規範、法令依據、易違規點及實際裁罰案例,深入解析保健食品銷售常見的違規陷阱。


林佳新指出,保健食品並非藥品,依法不得宣稱療效或涉及疾病預防、治療與診斷相關內容,這是目前最常見的違規類型之一。許多業者為提升產品吸引力,常使用「改善」、「治療」、「有效降低疾病風險」等字眼,或以模糊方式、同音梗等暗示醫療效果,實際上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廣告規定;易誤用的詞有1.時間、數字 (7天有效、100%)、2.絕對性用詞(最、第一)、3.改變狀態 (變好變美…)、4. 與食物對比 (比紅豆/檸檬多5倍…),會因無法佐證而受罰。即便引用國外研究、學術文獻或專家背書,仍可能構成違規。「天然」、「無副作用」、「醫師推薦」等看似安全的詞彙,也需視使用情境判斷是否涉及誤導消費者。廣告用詞可參考衛福部食藥署的「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請掃QR Code)


無論是電視/廣播、業配、簡訊/私訊、海報、型錄/手冊、社群媒體貼文、留言/評論、直播銷售或消費者見證,只要具有招攬銷售目的,皆屬廣告範疇,必須依法規審慎設計內容。另以實際裁罰案例說明,讓學員了解主管機關的審查標準與裁量方向。裁罰金額不低,從四萬到六十萬元,且累加處罰,一旦留下違規紀錄,對品牌信譽與通路合作皆可能造成長遠影響,絕非短期銷售成效所能彌補。


最後建議應建立「法規先行」的觀念,在產品上市與行銷規劃初期即納入合規審查,並持續關注法規更新動態。藥師身為專業把關角色,更應善盡提醒與教育責任,協助消費者正確認識保健食品的定位與功效,共同營造安全、可信賴的健康消費環境。



(本文作者為臺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保健營養暨健康促進委員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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