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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中記者李亞芝
衛福部食藥署於114年7月公告,凡持有含pseudoephedrine成分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於115年5月底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若屆期未依規定辦理,將依藥事法第48條規定廢止其許可證。
此次修訂係因應歐洲醫藥管理局(EMA)之藥品安全監視與風險評估委員會(EMA-PRAC)
的評估結果,EMA-PRAC建議含pseudoephedrine成分之藥品應採取更嚴謹的風險管控措施,包括:不可用於具有嚴重、未經治療或控制不佳之高血壓或嚴重急性或慢性腎臟病或腎衰竭的病人。
Pseudoephedrine為常見口服感冒、鼻塞用藥成分,臨床上使用普遍。藥師們扮演第一線提供用藥諮詢與風險提醒的重要角色,掌握最新安全資訊,能協助民眾安全用藥、降低潛在風險。
目前國內核准之藥品許可證,包含處方54張及非處方174張。關於本次中文仿單修訂重點,食藥署已公布於官方網站,供藥師及醫療專業人員參考。

資料來源:
公告含pseudoephedrine成分藥品之臨床效益及風險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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