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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幹部偕同新竹縣藥師公會拜訪立委林思銘(左圖右四)、徐欣瑩(右圖右四),由橫山鄉鄉長張志弘藥師(左圖左三)陪同,陳情藥事法第103條爭議解釋。
◎文╱新竹縣記者梁紫暄
新竹縣藥師公會針對《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落日條款」遭錯誤解釋一事,持續發聲、積極奔走。繼7月16日拜會立法委員林思銘後,公會理事長傅永輝於7月23日再度率團前往拜訪立法委員徐欣瑩,持續爭取支持與關注,展現守護藥師專業與用藥安全的堅定決心。
傅永輝偕同常務理事林禹佑、范綱智、理事羅仁美、徐紹仁、徐昌煌、黃朝琴,以及首席顧問張志弘(新竹縣橫山鄉鄉長),並與藥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蕭彰銘共同出席會談,向立委說明此項解釋令之潛在風險與爭議。
會中指出,不應以中藥商凋零或人才斷層為由,斷章取義、曲解條文。該解釋令明顯違背立法原意,形同打開後門,讓無專業背景者從事藥事經營,一旦違法,恐無法可管,嚴重威脅國人用藥安全。中西藥皆屬藥品,需具備高度專業與辨識力,絕不可任由「誰都能賣藥」的亂象發生,藥師執業權益亦不容侵害。
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將持續向中央溝通,爭取凍結並撤回違法解釋,捍衛藥師專業,守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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