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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守護藥師專業執業權 捍衛民眾用藥的安全不能退讓

 

 




◎文╱嘉義市記者商錦文


嘉義市藥師公會林岫加理事長帶領,來自醫院、診所和社區藥局的藥師一百多位,搭乘三台遊覽車前往凱達格蘭大道,參加由藥師公會全聯會舉辦「撤回318違法解釋令」抗議活動。


衛生福利部於今年3月18日以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解釋令, 核釋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後段「領有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者,包括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且修畢中藥核心課程三十五學分之畢業生,具有專任中藥販賣相關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即可以申請登記為中藥販賣業藥商。違反《藥事法》第28條、29條中藥販賣、製造業應由中醫師或藥師駐店管理之原則。對國人的用藥安全可能造成危害和增添風險。


我國是中西藥並行的國家,國人中西藥合併使用的情形很普遍,實務上有在服用抗凝血劑(例如warfarin)的人是不能夠再併服具有行血作用的中藥材(例如當歸、川芎、丹參、桃仁、紅花)的,因為會促進血液的循環,延長血液凝集和增加出血的時間;如果有要拔牙或是月經週期的女性要更加的謹慎。這些中西藥的交互作用,是中藥西藥雙修的藥師的專長和專業學識。


林岫加表示,藥不分中西藥,中藥也是藥。要由受過完整藥學教育,並通過國家考試及格的藥師來管理,不是由世襲傳承的中藥房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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