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藥師公會強烈抗議318解釋令 視專業如無物 ◎文╱台中記者劉宇琦 衛生福利部在3月18日公告,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此舉無視民眾用藥安全,為體制外人員開一方便後門,公告一出群情沸騰。 臺中市大臺中藥師公會由主委謝雲忠統籌事宜,於5月4日動員兩部遊覽車北上參與陳抗。 藥師謝皓丞以中藥房第二代的身份分享親身經歷,他指出,自己從小在中藥房長大,長輩鼓勵他要往更專業的方向精進,因此立志考上藥學系。在親自執業的過程中發現民眾普遍有中西藥混用的狀況,而中西藥間的交互作用,未受藥學專業教育的人員是無法因應的,因此才了解長輩督促的一番苦心。如今衛福部一紙違法解釋令,視專業如無物,更棄民眾的用藥安全於不顧?衛福部若不收回錯誤命令,藥師絕不能輕易坐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