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藥師陳崇實
衛福部於3月18日發布《藥事法》第103條第二項之解釋令(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針對「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新增「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修業期間修畢中藥核心課程,於核准登記之中藥販賣業藥商專任中藥之輸入、輸出、批發或零售實務歷練一年以上,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審核通過後,核發之『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者」,這是將原落日條款意旨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推翻,開放非藥事專業人員可以經營中藥販售業務。本案經全聯會與衛福部協商無果後,決定5月4日走上街頭捍衛藥師的專業及民眾用藥安全。
這段時間筆者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藥師在醫療體系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不僅具備專業素養,更在臨床服務中展現高度配合與責任感,為什麼在現行醫療體制下活得最憋屈、總是被犧牲、總是被忽視?
難道藥師的付出、藥師的好,根本換不到尊重?
藥師是一群善良的人,習慣克制自己、照顧別人的情緒、忽視自己的感受、不敢爭、不敢張揚,也因此在現實醫療環境的博弈中,一步一步失去自己應有的位置。事實上,藥師們都忽視殘酷社會潛規則:「不是你越懂事就會越受歡迎;而是你越懂得為自己發聲爭取資源,你的付出越容易被重視」。應適時發聲、堅守原則。
其實,造成藥師陷入目前困境的問題不在於善良,而是不懂得與不合理劃清界線。當我們為了大局選擇退讓,對方卻覺得你沒底線;當我們基於良知選擇隱忍,對方卻覺得你好說話。長久以往,過度退讓,非但無法換得尊重,反而讓藥師的價值被逐步稀釋,甚至被邊緣化。
遙想,民國82年公布實施藥事法102條「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醫師調劑以在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為限」。筆者於民國86年大學期間有幸參與推動落實醫藥分業的陳抗活動,雖然未能實現醫藥分業單軌制,但是已為日後藥師依醫師處方調劑,落實專業分工奠定基礎。時至今日,筆者已年過半百,誠摯的號召藥界同仁5月4日一起為捍衛自己專業的底線走上街頭,大聲地說出「拒絕318解釋令」,讓落日條款一錘定音。
(本文作者為臺中市大臺中藥師公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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