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藥師謝皓丞
今年3月18日,衛福部突如其來的一紙解釋令,如晴天霹靂,引爆藥界極大反彈。一項攸關國人用藥安全的政策,竟在未充分溝通、違背母法規定的情況下倉促推出,此舉不僅挑戰法治底線,更是對專業藥事體系的公然背叛。
根據現行《藥事法》第35
條規定,修習中藥課程達《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標準之「藥師」,得在藥局中兼營中藥調劑與零售業務;《中醫藥發展法》第3條更明確指出「中藥」包含中藥材與中藥製劑。衛福部卻一紙令下,矮化藥師專業、扭曲立法原意,令人瞠目結舌。這一條條、一字字,鐵證如山,清楚揭示中藥材與中藥飲片皆屬藥師專業範疇,而非僅限於中藥製劑!
政策一旦違背法理、常識及專業能力,就不再只是行政瑕疵,而是對制度公信力的踐踏。該解釋令形同開放非藥事專業人員,經過修習課程及一年中藥販賣業之經驗即可進入中藥販賣業。試問,這是開專業制度的倒車,還是以人命作為賭注?
若非藥事專業人員僅憑修習課程,及一年於中藥販賣業之經驗便能販售中藥,試問:那護理師、護士是否也能因觀摩久了,就上手術台執刀?牙科技術員是否能因「熟能生巧」,就上陣拔牙?如此邏輯若成立,整個醫療體系的專業分工將蕩然無存。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此舉,簡直是罔顧人命、違法亂紀,豈能讓人坐視不理!
這是全民用藥安全的保衛戰。中藥的使用與西藥可能產生交互作用,臨床已有真實案例,如清冠一號與抗病毒藥併服導致病人有腹瀉、腎衰竭之症狀,送進臺大醫院急診。這些風險,不是用熱忱或經驗就能規避的,而是需要專業訓練與持續學習。這血淋淋的案例,正是藥師在疫情期間兢兢業業、日夜守護以避免產生的重大危機!
令人更擔憂的是,衛福部作為國家健康政策的制定者,卻選擇忽視《藥事法》精神,曲意逢迎特定職類族群要求,形同淪為政治酬庸的工具。這樣的決策模式,權宜之計的代價,往往是全民共同承擔長期苦果。
今天可以讓非藥事人員販賣中藥,明天是否也能讓無醫師資格者看診開藥?政策若無邊界,專業就會被蠶食,
最後一無所有。這樣的標準根本就是荒謬絕倫、離譜至極!我本身為中藥房第二代,我深知民眾常會同時服用中西藥甚至保健食品。成為藥師後,方能以藥學專業洞察其中隱藏之風險,守護國人用藥安全。
我們嚴正呼籲:立即撤回惡法解釋令,回歸依法行政,還給全民中西用藥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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