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藥師可執行之業務。
◎文/藥師李維庭
藥師為專業技術人員,經教考訓用始得執業,業務範圍包含藥品販賣、管理、調劑、製造之監製等。衛福部過去曾讓無照藥商就地合法,如今是開放修習35學分即可成為中藥商,這樣的制度能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嗎?
專業人員從事業務與公眾利益或人民之性命、健康、財產等權利密切相關,因此業務範圍往往具有排他性。開放非藥事人員成為中藥商,且免聘任藥事人員管理,直接影響藥師之工作權益。
在臺灣,超過6成民眾會同時使用中西藥,若發生用藥問題該向誰諮詢?有具備中西藥專業知識的藥師來進行把關,是最佳的方案。
今日犧牲藥師中藥販賣管理的業務,明天又會犧牲什麼?且此類人員未來還可參與藥事法第103條第四項之國家考試,屆時更可合法取得調劑權!昨天您沒感覺,今天您不站出來,還會有明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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