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

114 / 3. 10~ 3. 16

特別報導

推動「事後避孕藥」轉指示藥 開放藥局購買
立委林憶君:女性用藥權益應受保障

 

↑立委林憶君於3月4日立法院施政總質詢中提到,為確保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及用藥權益,應推動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藥。

 

【本刊訊】105年食藥署曾擬將「事後避孕藥 Levonorgestrel(左炔諾孕酮)」改為指示藥,讓女性能直接在藥局購買。然而,當時婦產科醫學會擔憂,青少女可能誤解藥效,認為服用後即可避免懷孕,進而增加高風險性行為,導致潛在的社會問題,因此建議政府審慎評估。112年食藥署再度邀請醫界代表進行討論,並廣泛諮詢社會各界意見,但仍未能達成共識。


對此,立委林憶君於3月4日立法院施政總質詢中提到,為確保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及用藥權益,應推動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藥。她指出,全球已有 88 國將事後避孕藥列為非處方藥,日本也在112年開放社區藥局販售,顯示這已是國際趨勢。


林憶君引用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指出,事後避孕藥改為非處方藥,能提升女性取得藥的便利性,減少因意外懷孕帶來的風險,亦能降低社會與經濟負擔。根據女權團體於2024年線上調查結果,65% 的女性支持開放事後避孕藥,認為應讓女性能夠在藥局便捷購買。


Levonorgestrel(左炔諾孕酮)屬於單一高劑量黃體素藥物。此藥須在性行為後 72 小時內服用,且服用時間愈早,效果愈佳。


隨著國際趨勢發展與社會對女性權益的重視,事後避孕藥是否應開放為指示藥,將成為政策討論的關鍵議題。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