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8

113 / 9. 9~ 9. 15

藥訊

同工同酬 藥師怎不要?

 




◎文/高雄記者毛志民


近日,醫師團體認為調劑同一張處方箋,藥師在診所調劑的藥事服務費僅39點,換在社區藥局調劑的藥事服務費卻有54點,主張如此同工不同酬不公,中央健康保險署於8月22日召開西醫基層總額研商會議,初步決議將診所藥事調劑費提高至與藥局一致的54點,引爆藥師團體抗議。


經查「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工作場所內,從事相同工作者應獲得相同的報酬,通常用於性別歧視的背景下,主張從事相同或類似工作的男女應獲得相同的報酬;然而,只要走一趟診所與社區藥局,在人員、設備和服務內容等有顯而易見的差異,工酬無法混為一談。


回想剛畢業進入職場時是約聘僱員工,發現同樣是假日值班,與前輩公職資深藥師的時薪差額,就可以買一個便當;至30多年後的今天,契約藥師值班的加班費依據勞基法需加成計算,自己雖是公職資深前輩,卻只能依職等領加班費,如果擇薪資優者「同工同酬」不知有多好?


易地而處,如果病人都是去看病,到醫院或診所,醫師的診察費都是均一給付價,天下會太平嗎?建議健保署保有分級醫療中合理分配醫療資源的精神,最終決議維持處方箋於不同處所調劑的差異性,只因這提案不符「同工同酬」的定義,對藥師團體而言,更是從根本破壞了醫藥分業制度,怎不抗議?抗爭?


參考資料:


「同工同酬,Equal pay for equal work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qual_pay_for_equal_work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