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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全國藥品不良反應通報 每年超過萬件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藥品必須通過嚴謹的臨床試驗,才能取得藥證來販售,但在上市之後,還是需緊密監控未知、嚴重的不良反應,以確保用藥安全,近十年每年至少都有一萬件以上的通報事件。


在112年一共通報13,357件的藥品不良反應,其中71.09%的案件是由醫療人員通報,而26.87%是由廠商通報,當中藥師就占所有通報者的66.06%,可見藥師是通報藥品不良反應的主力部隊。


這一萬三千多件發生藥品不良反應的個案,女性約占53.36%,略高於男性,而以年齡來區分,60~69歲的個案占比最高,約18.90%,其次為50到59歲(13.84%),不過整體來說,50.61%的個案都是屬於非嚴重不良反應,但還是有4.96%造成死亡、1.63%危及生命、0.11%造成永久性殘疾、13.50%導致病人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甚至還有1件疑似服藥之後,造成胎兒先天性畸形的案件發生。 以藥品分類與個別藥品前5名、主要不良反應通報項目如列表。


因為醫院評鑑的關係,醫院的醫療人員一直都是通報藥品不良反應的主要來源,但大多均為常見且已知的不良反應,像是服用NSAIDs藥品之後,產生皮膚紅疹的症狀,政府機構是期待能多通報一些嚴重、罕見的不良反應,像是肝衰竭、危及生命甚至死亡的個案,才能提早發現這些重大訊息,以適時發布警訊,來保障民眾的健康與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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