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南記者陳美秀
因7月1日起實施全民健保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藥師須完成4小時培訓課程,並呈報健保署備查才可執行計畫,適合案例為經醫師評估為肺炎、尿路感染、軟組織感染,應住院治療但適合在宅接受照護者且須符合失能(巴氏量表小於60分)或因疾病就醫不便者、呼吸器依賴患者等病人,經訪視人員評估符合收案條件,開立收案之申請書,擬訂居家醫療照護計畫,提供服務並視情況調整。
藥師經在宅急症照護培訓後,取得居家藥事照護資格證書,以醫療院所現有執行居家醫療業務藥師、居家藥事照護資格藥師及對在宅急症照護有興趣藥師優先,醫師應於收案3天內完成實地訪視,護理人員於照護期間應每天實地訪視;醫師評估病人有實際藥事或呼吸照護需求者,得聯繫藥師或呼吸治療師提供訪視服務。
今年度的簽約流程已告一段落,但有興趣的藥師可再留意明年度的課程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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