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藥師職業工會邀請勞保局講解常見的問題。
◎文/藥師宓哲華
台南藥師職業工會創辦人陳憲堂藥師在開會員大會中,邀請勞保局台南市第二辦事處主任林管洛講解常見的問題。
(一)雇傭5人以上之藥局必須參加勞保,雇傭員工未滿5人藥局,可自願參加勞保但必須參加職災保險及就業保險。
(二)雇主在員工到職當日就要申報員工加保。
(三)員工可以因個人因素要求雇主不要幫他加保嗎?簽立切結書有效嗎?答:不可以,違反法令之契約是無效的。
(四)超過65歲或已領取老年年金再受雇工作是否仍應投保?答:要依照災保法規定仍應由雇主加保。
(五)就(職)保新投保單位可否線上申辦?答:可以。
(六)雇主是否強制以最高等級申報?可否調降?答:雇主應以勞保及職保最高投保薪資等級(分別為45,800元及72,800元)投保,惟如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者,得自行舉證申報調降其投保薪資,故雇主如所得未達最高投保薪資等級,應檢證調降。
參加的會員及非會員都覺得收穫良多,無論是受雇或是自營藥局的藥師們都是息息相關,知道自己的權益在哪裡才不會吃虧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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