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健保藥局協會 協助水銷處方箋 ◎文/台中記者王梅芳 台中市健保特約藥局協會為減少會員舟車勞頓的辛勞,統一回收107年9月以前逾保存期限處方箋。於10月18日協助會員執行社區藥局廢棄處方箋統一水銷作業。 依藥師法第18條規定:「藥師對醫師所開立處方,其處方箋應保存三年,含有麻醉或毒劇藥品者保存五年」,超過規定年限的處方箋可以進行銷毀,但因處方箋涉及病人隱私及個資保護,當然不能直接資源回收,銷毀的方式需要特別的謹慎,而目前最佳的處理方式即「水銷銷毀」。 銷毀作業當天,在台中市健保特約藥局協會理事長王人杰的領軍下,事先安排12個收集站,請會員藥師事先將待銷毀處方送至收集站,並派專車押送,全程由藥師李宗岳、林堅煌跟車協助搬運並押車,將處方箋安全送達水銷場地,確保處方箋沒有外流的問題。 本次處方箋水銷作業共處理約300箱的處方箋,王人杰用行動支持這項活動,解決了健保藥局堆積如山的多年處方箋,並表示未來將會持續舉辦處方箋水銷作業,減少會員藥師們逾保存年限處方箋的困擾。 →台中市健保特約藥局協會於10月18日協助會員執行社區藥局廢棄處方箋統一水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