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 苯巴比妥、氯二氮平複方藥品納第4級管制藥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自今年12月1日開始,含有苯巴比妥、氯二氮平的複方藥品,要納入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各個醫療機構、藥局需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才能調劑使用,並應設置簿冊,每天詳實登記管制藥品的收支、銷毀、減損、結存之情況。 此次主要是因應之前有些幼兒園發生苯巴比妥的藥物事件,加上有些診所未依規範,違法開立此類藥品,所以衛福部要將這些複方製劑列管,以便追蹤其流向,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 目前在國內共有9張含有苯巴比妥成分的複方藥品許可證,以及14張含有氯二氮平成分之複方藥品許可證,詳列如表格所示。再請各位藥師檢視自家機構是否有此類藥品,並使用專屬簿冊登載收支情形,同時在明年1月應向食藥署和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申報其用量,做好藥品管理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