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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規範新法上路 說明會指明路

 

↑台南市藥師公會於6月27日舉辦「藥品優良調劑作業規範」實體說明課程,以利各單位的藥師可以做好準備來符合規定。

 


◎文/台南記者黃大晉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規範將於今年7月20日正式上路,對於各醫事機構或藥局的藥師來說,不免懷有戒慎恐懼的感覺。為此,台南市藥師公會6月27日特別於公會會館舉辦一場實體說明課程,以利各單位的藥師可以做好準備來符合規定。


台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陳寶惠表示,雖然藥品優良調劑作業規範的修正法案已公告多時,食藥署和全聯會也舉辦多場的線上說明會,為了讓台南市的藥師能更加清楚,因此,特別加開一場實體說明會,以利面對面溝通來更明瞭條文修正的差異與重點。


這場說明會由在診所服務的常務理事汪宏靜負責主講診所端應符合的規範內容;由自營社區健保藥局的常務理事鄭朝仁主講社區藥局端應做好的準備事項。


新修正的作業準則重點:


1.藥品的來源憑證及相關文件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2.藥品應依貯存條件存放,避免光線直接照射,並有防鼠、防蟲措施。
3.冷藏或冷凍冰箱應每日記錄溫度,紀錄至少要保存一年。
4.過期藥或下架回收的藥品應標示並明顯區隔置放。
5.疫苗、血液製品及公告之特殊藥品應分層分櫃保存並標示藥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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