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
基隆市西藥商公會針對函請藥局加入該會一事,已於110年12月28日發函基隆市藥師公會致歉,事件總算圓滿落幕。
回顧本事件發生歷程,內政部於110年11月9日發文至地方政府說明,藥局如辦理商業登記者,應依商業團體法第12條規定加入當地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另基隆市政府則於同年11月18日發函基隆市西藥商公會重申內政部之見解;基隆市西藥商公會更進一步以此限期要求基隆市藥局加入該公會。
就此,全聯會早已於事件發生初期,積極諮詢會計顧問及法律顧問實務情況及相關意見,並妥善擬定適法、合理之論述,以準備於適當的時機回應。因此,基隆市西藥商公會發函至各藥局之時,全聯會即立刻宣發懶人包釐清法規之正確適用方式,並發函各縣市藥師公會及基隆市政府,再次重申立場及建請政府重新解釋法規,以緩和基層藥局的擔憂與疑慮,杜絕不實訊息傳遞;另亦於去年12月下旬立言藥師週刊再次表達不滿及要求基隆市西藥商公會即刻改正及道歉。
終於,在全聯會堅定、強力的發聲下,基隆市政府於110年12月24日回函說明已轉請內政部、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再次釋明法規,而基隆市西藥商公會、西藥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及多位幹部,亦一同於12月27日主動前來全聯會表達歉意,承認誤用法規,並同意發函更正。
全聯會態度始終如一,任何對於藥局、藥師的要求,必須立論有據、合法合情合理,法規也須因應社會演進及實務情況適時做出修正。這次事件能夠完美解決,除了理事長黃金舜、基隆市公會理事長黃瓊瑜及多位幹部的積極協調,藥師內部的團結更是一大關鍵。全聯會往後也將繼續堅定捍衛各位藥師會員的權益,也期盼各位藥師團結合作,共同面對未來的每一道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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